三湘都市报10月12日报道“阶梯电价”,对于这样的热门话题,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湖南已向国家发改委建议:采用夏冬、春秋两季阶梯电价。
10月9日,国家发改委起草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基本原则是:用电少的少负担,用电多的多负担。根据意见稿提出的两种方案,15%-20%的居民用电户或被提价5分钱/度,最多有10%的高用电量家庭每度电价可能被提高0.2元以上。按照发改委公布的流程,居民阶梯电价最早将于11月开始实行。
省物价局电力价格管理处副处长曾超纲表示,结合湖南实际情况,我省物价部门已向国家发改委建议采用夏冬、春秋两季阶梯电价。“像夏季和冬季空调用得多,用电量明显增加,就可以将第一档的用电基数调高一些;反之,春秋季节相对定低一些。”
曾超纲介绍,目前,省物价局已经将此建议报送给国家发改委,待方案公布后,湖南将立即组织全省居民用电的价格听证会,最快我省明年就可能实施阶梯电价。■记者 朱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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