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实情况看,近年来,全球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上涨,2003-2009年间,欧洲各国工业电价年均上涨约10.47%,居民电价年均上涨约8.05%;我国除居民外的其他行业电价年均上涨4%,但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用电价格一直未作调整,导致居民电价与工业电价比价关系严重失调,居民电价大幅低于工业电价,这既与国际上居民电价高于工业电价的惯例不符,也与当前较高的一次能源价格不相称。因此,目前居民电价整体不具备下调的基础。
但是,从照顾社会弱势群众考虑,我们在设计阶梯电价方案时,对设置“电价下调”档次问题也有过考虑,即对低收入居民家庭实行优惠电价或者电价补贴。我国湖北、湖南、贵州等地区也在试行对城市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实行一定电量的免费或者优惠电价,效果较好,但操作难度比较大,需要进一步评估和论证。因此,在这次初步设计方案中暂未作统一规定,拟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分散决策。
记者:政府机关等用电大户,将如何推行阶梯电价?
答:政府机关应当带头节能减排。由于政府机关用电量比一般家庭大得多,更具有节电潜力。但目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执行的是一般工商业类电价,去年非居民用电价格已经每千瓦时上调2.8分钱,其电价水平比居民电价高出很多,因此,不宜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为了促进政府机关等用电大户节约用电,个别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超限额加价等政策。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力量,对该问题进行专门研究。
记者:有人认为,实施阶梯电价后,电力部门是唯一的受益者。您是如何看待这一观点的?
答:我认为这个观点有些偏颇。实施阶梯电价的出发点是促进节能减排,节能减排的目的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这个角度说,我们每个人都将是阶梯电价制度的受益者。具体到经济利益的调整,由于此次阶梯电价主要着力于建立机制,电价调整增加的收入不会完全留给电网企业,而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弥补节能减排等环境成本增支因素。目前,我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中,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占50%以上,成为大气主要污染源。为了减少二氧化硫排放,国家出台了脱硫电价加价政策,对安装脱硫设施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增加1.5分钱。这项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近两年我国二氧化硫减排总量中,发电企业的贡献率高达70%,但同时也导致电网企业购电成本急剧增加,需要适当补偿,以进一步调动发电企业生产和提供清洁能源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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