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为什么要实施阶梯电价
去年11月份,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就指出,从供电成本的角度来看,我国现行的居民用电价格严重偏低,居民供电在成本上要高于工业用电。而目前较低的居民电价主要是通过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分摊成本来实现的。为此,发改委要求各地要研究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对基本需求用电实行比较低的电价,而对超过基本需求的电量实行比较高的电价。
对于这一阶梯电价方案,有些网友表示了不解,认为方案没有反映当前居民生活水平——国内外居民收入差距非常大,但是公共产品的价格却一直在涨。
厦门大学林伯强教授认为,目前政府设计的涨价方案还是比较温和的,保证了70%—80%的居民用电价格保持稳定。目前第一档电价水平,如一个月110度只是全国平均水平,且对城乡也进行了平均,网友不能“对号入座”,最后各省市的标准都会不同,北京最后的标准肯定会高于全国水平。
他表示,各地区电价上涨还需要经过价格听证,大家还有发言的机会。
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是如何形成的
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以后,围绕着阶梯电价的一些热点问题,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答。他表示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是在研究总结国内外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来的。国际上,美国、日本、印度、韩国、马来西亚、埃及、伊朗、菲律宾以及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均对居民用电执行阶梯电价。近年来,我国浙江、福建、四川等省份也已经开始试行阶梯电价政策。
从国内外阶梯电价的实践情况看,阶梯电价有两档、三档、四档、五档和六档,甚至更多。总体而言,划分的档次越多,操作越复杂。征求意见稿中的两个方案都将阶梯电价分为三档:第一档为居民基本生活用电量,第二档为正常合理用电量,第三档为满足较高生活质量的用电量。
征求意见稿中各档电量标准是按照覆盖一定比例的居民数量来确定的,能够解决各地用电量差距较大的矛盾,保证相对公平。据统计,2009年全国户均用电情况为,110度可满足70%家庭用电需要;140度可满足80%家庭用电需要;210度可满足90%家庭用电需要;270度可满足95%家庭用电需要。
参与互动(0) | 【编辑:许晓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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