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未履行环评难以自圆其说
晨鸣纸业“海拉尔晨鸣制浆生产线自1966年投资建设以来一直未履行环评及验收手续”的说法,在北京大学环境公共政策研究社理事长阳平坚博士看来,“完全是在找理由,把责任推卸给地方政府,很难自圆其说。”
“为什么?”他说,其一,海拉尔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是1999年新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与原国有企业海拉尔造纸厂没有关系,从成立时起,纸浆生产线就是海拉尔晨鸣的资产;其二,2003年颁布的《环评法》明文规定新建、改扩建项目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国家环保局和现在环保部也多次要求公司进行环保自查;其三,区域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地方环保部门每年要进行现场检查。
关于海拉尔晨鸣的组建,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从海拉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高俊彪处获得证实,该公司是新组建公司。
“原造纸厂没有环评无论怎么说也无法成为海拉尔晨鸣公司未履行环评的理由。”阳平坚表示。
在政策法规方面,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已要求污染企业尤其是造纸行业等重污染企业加大环保力度。针对上市公司,国家环保部已出台过多个文件,2007年颁发《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从事跨省经营重污染行业公司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必须根据环保部的规定,进行环保核查。而造纸行业就属于“双高”行业之一。
经过多年的环保自查,尤其是作为造纸企业的负责人和直接监管部门,他们11年来“根本不知道有没有环评和验收”的说法让人难以相信。
参与互动(0) | 【编辑:许晓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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