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价格司9日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就在全国居民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公开征求意见,并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将基本保障全国70%-80%的居民用电价格保持稳定。
“推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的目标是促进节能型社会的形成,而不是增加居民电费负担或增加供电企业的利润。”广东电力行业资深人士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实际上,居民生活用电仅占到广东用电市场的16%左右,而这部分电价本身就是以低于购电成本的价格出售。”
居民用电电价与供电成本严重倒挂
回顾2004年以来我国居民电价改革的历程,国家对电价进行了8次调整,对于居民用电,政府一直采用保护政策,实行工业和商业高电价补贴居民用电的方式。2010年,有关部门要求年底前将居民阶梯电价方案付诸实施。至此,经历了五年的试点工作,我国居民电价改革正式拉开帷幕。
“居民用电位于电网供电最终端,电压等级最低,因而其供电成本应该是最高的。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而我国居民用电价格低于工业电价,导致各类用户之间交叉补贴。”国家发改委负责人称,在“十一五”时期,居民生活用电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形成了居民生活用电电价严重偏离供电成本的倒挂现象,电网企业增加了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竞争力。
电力行业无法增厚利润
据悉,此次征求意见中,居民阶梯电价调整方案中所涉及的电价水平皆为全国平均水平,各省市还要按照此方案讨论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不会给大多数居民带来经济上的负担。
“目前广东居民生活用电的采购成本就已经超过了0.65元,如果计入配电输电成本,将比现行电价要高得多。”广东电力行业资深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在优先购买清洁能源如核电的政策下,供电企业的购电成本已在不断上升。”
据其分析,基于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政策导向,第一阶梯的电价将以较低的电价照顾到合理用电的居民生活开支,尽管第三阶梯的电价将拉平第一阶梯电价的成本,“但对电力行业而言,无论是发电还是供电企业,并不能增厚利润,相反将为促进节能社会的形成而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记者李乾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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