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电阶梯电价仍可突出差异化——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能源频道

居民用电阶梯电价仍可突出差异化

2010年10月11日 08:5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专家建议进一步增加价格差异并可与“峰谷电”相结合

  国家发展改革委9日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专家认为,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实施是我国电力改革的重要跨步,是对长期以来我国低电价的纠正,有助于推动节能减排的步伐。在实施细则上,专家建议在保证居民用户的基本需求基础上,仍可进一步增加不同阶梯之间的价格差异,并可与“峰谷电”相结合,更好地为居民服务。

  多数居民新增电费支出不大

  我国居民用电实施阶梯电价的政策酝酿已久。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居民阶梯电价将划分三个档次,电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但实行阶梯电价并不等同于电价上涨。

  从全国范围来看,第一档电量按照居民基本用电需求确定,这就意味着大多数居民的用电价格将保持基本稳定。对于二、三档用户而言,第二档电量反映正常合理用电需求,电价逐步调整到弥补电力企业合理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水平;第三档电量体现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电价反映资源稀缺状况和环境损害成本。

  《征求意见稿》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第一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70%(全国平均每月110度)或80%(每月140度)的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电价分别为保持基本稳定和每度电提高1分钱;第二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90%(每月210度)或95%(每月270度)居民用户的电量设置,每度电提价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为超过第二档电量,每度电提价不低于0.20元。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比起现行的单一电价计费模式,阶梯电价可使电力资源得到更加公平、有效的分配。征求意见稿中的两套方案本质相同,具体区别并不大。从调价幅度上看,阶梯电价实施之后,居民实际增加的电费支出金额很小,对绝大多数家庭来说可以承受,体现了政府对低收入居民实行的特殊照顾。

  对于华东、华南等居民用电量较大的地区而言,每月新增加的支出也属于居民可承受的范围。华东电网发展规划部高级工程师杨宗麟告诉记者,按照上海居民的平均用电水平,每个家庭一年用电量平均在2000度左右,每月平均在160度以上。如果居民每月用电160度,参照第一套调价方案,居民每月多增加的支出为2.5元;参照第二套方案,居民每月多增加支出为2.4元。

参与互动(0)
【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