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7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安监总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毅表示,对于通过任何方式替代矿领导下井代班的现象,都要严肃处理。(10月7日《楚天都市报》)
矿领导下井虽已实施,但网上网下仍是硝烟弥漫,质疑者有之,怀疑者有之,就是不疑者少之。
其实民众的质疑、怀疑,都发轫于现实,都源于“向下看”。我们需要“向下看”,向井里看,但也需要“向上看”。“向下看”,能够让我们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向上看”,能够让我们拥有一定信心。毕竟,此时矿领导下井制度已经实施,我们可以怀疑制度实施的效果,但不能怀疑制度实施的初衷,更不能怀疑制度实施后的相对积极意义。
不必讳言,矿领导下井是一根“很重的稻草”,最起码在此时,承载着监管部门的重重希望。从“陪生”、“陪死”的争论中折射出一个真正的现实是,矿山事故高发的根源不在矿下而在矿上。
早在2005年,国家安监总局前局长李毅中就曾解释过我国煤矿事故高发五大原因。分别是,经济增长方式落后;长期投入不足,安全欠账严重;行业管理弱化,企业管理滑坡;农村劳动力转移;我国煤矿地质条件和其他国家相比存在先天不足。此外,还要加上一条:监管弱化,官商勾结。这六大原因其实都是井上的问题。或许矿领导下井会推动李毅中所说的五大原因解决,但力度能有多大,谁也不敢高估;而监管的问题,更非矿领导下井所能推动并解决的。 (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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