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会议中国政府边会“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在行动”,今天在天津举行。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介绍了中国政府九个方面的行动。
孙翠华指出,2009年11月,中国公布了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这是中国根据国情采取的自主行动,也是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的有力表率。鉴于中国目前的国情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但中国言必信、行必果,无论国际谈判局势如何,都将坚定不移地为实现甚至超过这个目标而努力。
一是制定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的宏观政策。应对气候变化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将纳入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在规划中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及森林覆盖率等相关指标。同时正组织研究将上述目标分解到地方和行业的方法和实施方案,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提出国家、地方和行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考核方案,并制定相关的考核办法。
二是组织制定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中国将制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研究提出今后十年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适应气候变化、发展低碳技术及国际合作等相关领域的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全国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保障各项目标和重点工作的落实。
三是全面深入开展低碳试点。今年8月中国在五省八市启动低碳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酝酿成立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低碳试点的政策引导和宏观协调,通过试点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同时也将探索开展低碳建筑、低碳交通等试点和地方应对气候变化统计等专项试点。
四是积极探索利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中国政府将继续深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合作,进一步提高审核和批准的工作效率,继续积极创造条件和提供支持,为企业开展清洁发展机制合作做好服务。为提高企业参与减缓气候变化行动的积极性,将抓紧制定自愿减排交易的管理办法,规范自愿减排交易活动,保证市场的公开、公正和透明。此外,还将结合低碳试点,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研究征收碳税的可行性。
五是制定低碳认证制度,开展低碳认证试点。为引导低碳生活和低碳消费,中国已经启动重点行业典型产品及重点减排项目低碳认证制度研究,很快将出台《中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公众使用低碳产品,激励企业产品结构升级,从消费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六是进一步提升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水平。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建立温室气体清单数据库,做好有关人才队伍的培养,加强地方和部门的能力建设,启动试点省区和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为实现2020年目标奠定扎实的基础。
七是切实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和基础能力建设。中国已经全面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调研和法案起草,有望在将来通过立法进一步强化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措施。同时也要加快温室气体观测、监测系统能力建设,继续组织和支持气候变化基础科学研究,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提供理论和观测支持。
八是加强舆论引导,倡导低碳消费。中国政府将加强宣教工作力度,广泛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低碳消费理念和低碳行为的好做法,引导城乡居民转变消费观念和消费模式,大力发展节能、低碳产品,为公众提供更多的消费选择,鼓励公众采用节能产品,扩大全社会参与程度。
九是继续推动气候变化务实合作。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各国携手合作。中国政府本着务实态度将继续推动合作与交流,不仅要向发达国家学习经验、引进资金和技术,也要在“南南合作”框架下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和易受不利影响国家采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
孙翠华说,除了积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措施,中国作为易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的脆弱国家,对适应气候变化问题也高度重视,在农、林、水、气等重点领域和海岸带等脆弱地区采取有效措施,趋利避害,最大限度地减轻气候变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同时加强对各类极端天气与气候事件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信息,科学防范和应对极端天气与气候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增强应对极端天气事件的能力。 (记者 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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