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有望全面铺开——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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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有望全面铺开

2010年09月16日 10:07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专家表示,前期,需要政府通过试点和制度设计对排污权制度进行普及和推广;后期,需要通过一系列有效监管,发挥市场对排污权交易的调节作用

  江苏省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该省环保部门将组建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组织合法交易单位间的交易活动。

  除江苏外,浙江、湖北、湖南、天津、山西也是环保部和财政部目前确立的排污权交易试点。同时,上海、辽宁、贵阳、唐山、广东、北京、贵阳和山东潍坊等地都已自主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排污权交易需要政府出台政策予以推动,但是需要明确市场对该制度的长期维持作用,避免过多行政干预。”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相关专家提出,期盼排污权交易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通过试点完善交易办法

  与人们普遍熟悉的“碳交易”相比,排污权显得相对陌生。所谓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其主要思想就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一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在多数学者看来,排污权交易作为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安排,企业由于超量减排,使得排污权剩余,并通过出售获得经济回报,实质是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

  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人文地理与区域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张文忠表示,排污权交易从本质来看,与碳交易相同,都是在保证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同时提倡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兼顾。

  “区域经济发展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生态效益的状况屡见不鲜,需要政府推动概念普及的工作,从而建立起完善的交易制度,保障相关权利在市场运作中顺利实施。”张文忠对本报记者指出,通过试点制定出完善的交易制度办法,这对全国而言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

  强调市场作用 加强后期监管

  “如果我们今年的排污指标已经超额完成,有着大量的排污权限可以出售,获得的利润还是很可观的。”计算比较排污权交易所得利润与大量生产不计污染成本所得利润后,江苏一家造纸企业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这样表示,如果政府有力扶持推广,市场渐渐形成气候,这对企业来说是件好事。

  “前期,需要政府通过试点和制度设计对排污权制度进行普及和推广,后期,需要通过一系列有效监管,发挥市场对排污权交易的调节作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部研究员刘云中对本报记者强调,通过市场手段进行调节,对污染产业所在地进行产业结构的调节,最终取得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今年,通过这些地方试点,排污权交易制度也有望在全国普及,当然,这还需要国家层面的制度建设和协调。”刘云中说。

  另据媒体报道称,由环保部和财政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中,并有望在年内正式发布,届时,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也有望全面铺开。(童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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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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