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0月1日起,沿太湖流域的工业企业如果向太湖排污将支付更高的成本。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江苏省物价局正式对外公布新的太湖流域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从下月开始,太湖流域污水排污费将由原来的0.9元/污染当量提高到1.4元,涨幅达56%。
与此同时,江苏省10月1日起开始施行《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也将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
无锡市连年的缺水或许也成为了这次提高排污费用的原因之一。有着江南水乡之称的无锡,实际上每年都要面临着缺水10亿立方的尴尬局面。无锡市水利局局长王鸿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无锡守着长江和太湖,但很多水是过境的,还有很多是不能用的,每年缺水达10亿立方米。”
据了解,此次调整范围涉及无锡市、苏州市、常州市和丹阳市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句容市、高淳县、溧水县行政区域内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所有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所在区域。
据了解,在大幅度提高排污费的同时,江苏还将加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并已在部分城市先行试点,例如江阴市至目前已有68家企业通过交易获取排污指标,交易额为674.7万元。
江苏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华文表示,为进一步扩大排污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范围,还将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范围逐步由太湖流域扩大到其他流域。而且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范围还将由电力行业扩大到其他重污染行业。
在他看来,随着此次排污费的大幅度提高,排污权交易市场将渐成气候。
而太湖流域排污费的征收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2007年太湖蓝藻大面积爆发,标准也由0.7元提升至0.9元/污染当量。
2008年底,江苏省环保厅、财政厅和物价局联合推出了《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方案细则》。据了解,这一《细则》规定,太湖流域年排放COD1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接纳污水中工业废水量大于80%的污水处理厂、报批环评报告书(表)需新增COD排污量的新、改、扩建各类项目排污单位,都要推行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
纳入太湖流域首批试点的915户重点企业中,98.5%已实现了排污权网上申购管理,而2009年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则达到了7739.4万元。(曹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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