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环保部门将组建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组织合法交易单位间的交易活动。
江苏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华文介绍,办法从排污权交易程序、排污权交易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进行了规范。江苏省有关部门将根据污染治理成本、环境容量资源的稀缺性、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和交易指导价,确保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开展。
新华社参与互动(0) | 【编辑:宋亚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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