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定价权 推动下游产品向高附加值靠拢
2010年可算是中国“重组风暴”的元年。9月6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要以汽车钢铁水泥等六大行业为重点,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和兼并重组。《意见》在大的方针和规划上基本延续了之前煤炭、钢铁和汽车等产业兼并重组中所执行的相关政策,但在具体细节和行业选择上做出了新的规定与尝试。比如说,跨区域兼并重组受到支持、民间资本出场率将提升,等等。
更引人关注的是,稀土被点名纳入重点行业兼并重组的名单。分析人士认为,在过去的10年,中国虽然站在稀土资源的最上端,却没有取得稀土的定价权,提高行业集中度,旨在引进深加工技术,转移到高附加值产品上。
兼并重组新规打破“税源保护”潜规则
企业兼并重组跨地区受限制的问题长期以来协调不好,这次《意见》里严格提出各个地区要解除封闭性制度障碍,在具体细节和行业选择上做出了新的规定与尝试。比如说,解除地方制度性障碍、跨地区的财税优惠措施和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这3个方面是《意见》的最大亮点。
《意见》中说明“要认真清理废止各种不利于企业兼并重组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尤其要取消各地区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业对本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规定”,“地区间可根据企业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签订企业资产重组后的财税利益分成协议,妥善解决企业兼并重组后工业增加值等统计数据的归属问题”。
这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看来,“兼并重组新规将打破‘税源保护’潜规则”。他告诉南都记者,由于中国现行的财税体制是“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相结合,在企业兼并重组中,常常出现税源的再次分配,部分地方担心被重组后的企业将不再为地方财政作出巨大贡献。
显然,在中国各级政府现有的G D P考核机制下,企业兼并重组后的归属权、对地方财政的贡献以及就业促进等问题,往往成为省市县级企业进行兼并重组的最大障碍。而在当前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大的趋势下,产业依据成本和资源等要素进行跨区域迁移和整合将成为必然的选择。《意见》在一定程度上为跨区域的并购提供了便利和一种跨越地方利益障碍的方式。
参与互动(0) | 【编辑:许晓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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