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非常重要,但国内总体上还处于尝试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CD M (清洁发展机制)管理中心副主任刘强博士日前在世博会英国馆举办的“节能低碳”讲座上作上述表示。
刘强表示,目前中国除了C D M (清洁发展机制)市场发展较好,总体上还处于碳交易的尝试阶段,更多的是希望通过一些试点示范寻找对中国发展和减排有利的碳交易模式。对碳交易要以积极和谨慎的态度应对。
8月上旬,国家发改委刚刚宣布“五省八市”作为低碳省份和低碳城市试点。而北京、天津、上海也都已经成立了交易所,进行节能减排方面的交易工作试点。
在刘强看来,国内碳强度目标的提出尽管给碳交易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政策信号和平台,但距离真正实现碳交易还有很多需要探讨的问题,涉及机制、机构、参与模式、分配、基准线等各个方面,需要通过试点来解决。
此外,刘强指出,中国碳强度目标是一种自愿性目标,和国际承诺没有相关关系,不需要国际的M R V (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证)。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考虑未来国内碳市场与国际碳市场的关系,以及不同机构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也需要通过试点来解决。
在欧洲,碳交易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其经验对中国节能减排有着借鉴意义。
英国碳信托公司(Carbon T rust)驻中国主任蓝天睦(T im Lancaster)在当天的讲座上介绍了目前欧盟的碳交易体制的一些具体做法:能源使用大户(占温室气体排放的40%)必须测量并上报碳排放;如果一个企业产生过多的碳排放,那么这个企业必须向低排放的企业购买排放许可;另外,排放最高限额会定期缩减。
蓝天睦通过比较碳税收和碳交易,认为碳交易通过价格的变动,可以实现节省量的目标,更容易达成一致。但这其中也存在排放许可是否可分配、其底线价格是否公正的争论。记者 沈而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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