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12时43分报道,2009年5月,发改委出台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被称为国内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办法》规定:国际市场三地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发改委价格司即可相应调整汽柴油和航空煤油等成品油价格。
今年7月末,下调成品油价格的两个条件一度双双达到,舆论也纷纷提示价格调整窗口已现,但是发改委却没有调整成品油价格,一些业内人士质疑,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已经"名存实亡"。成品油定价机制何时才能走向市场化?我们连线国家发改委"城市发展中心"研究员杨禹:
主持人:你是不是也认为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是现在需要调整呢?
杨禹:我觉得大家的认识可能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都还是“需要调整”。其实去年5月8号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后面有两个字——“试行”,试行意味着它需要在实践当中去看看适应不适应。
现在我们国家石油价格市场的情况,就像“足球领域中超的比赛,就需要具有中超水平的裁判员来进行管理”,实际上石油市场的价格问题也是这样,当中国的石油市场价格问题既越来越跟老百姓相关,也越来越跟国际石油市场相关的时候,我们的管理办法必须保持“中超的水平”,和它相适应。
过去一年,这个办法试行之后跟没有这个办法的时候相比,已经能看到很多变化。比如石油价格在相对过去更加透明的情况下发生了一些变动。最近一段时间,可能大家议论比较多是因为出现了一些让各地不太理解的情况。实际上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负责人今年1月份的时候表示:今年还会对这个办法进行调整,我想调整是肯定会发生的,调整里边所针对的主要问题,比如国内成品油的平均加工成本,还包括适当利润还不太明确的地方能不能进一步明确,我相信在新的调整当中会逐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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