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保局日前召开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烟道铅封工作部署会,要求在津所有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于8月底以前全部铅封完毕,天津市将于9月上旬进行检查验收。
为有效杜绝火电企业随意启用脱硫设施旁路烟道现象,进一步提高脱硫设施运行效率,天津环保局要求对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烟道实施铅封。天津市包括企业自备电厂在内的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达1000多万千瓦,年燃煤2600多万吨,是二氧化硫减排的重点。
天津市结合火电企业实际,先行在杨柳青电厂抓试点,对铅封方法、铅封过程管理、铅封后的生产安全进行试验和研究,确定铅封样式和办法、铅封程序和要求等,及时制定和提出实施方案和意见,先行铅封了杨柳青电厂的8个机组。
在工作部署会上,天津环保局组织与会人员观看了铅封教学片,下发了统一编号制作的封签、标示牌、管理“三联单”及封钳、钢丝钳等铅封用具,对铅封的时间、步骤、职责分工、责任追究、安全管理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包括企业自备电厂在内的所有发电机组要制定铅封管理办法和方案,必须按照全市统一的时间完成铅封;铅封前要搞好试验,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打开旁路;严格按照铅封的实施意见进行操作和管理,既要保证铅封规范管理,又要保证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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