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长万庆良23日在城管会议上提出,广州垃圾分类可以学台北。他说前不久到台北考察,发现台北街头没有垃圾桶,从小学生开始教育“垃圾不落地”,家家户户的垃圾分类都要在垃圾车前接受检查,经过垃圾分类,不可回收的垃圾已经非常少,垃圾做到了零掩埋,街道非常整洁,像水冲洗过一样。(8月24日《羊城晚报》)
此言非虚。作为上海世博会城市最佳实践区展示案例之一,台北从1996年实施“垃圾不落地”到2000年推行“垃圾零掩埋”,其一是制定法规,坚持强制垃圾分类,违规会被罚款。其二,运用经济杠杆促使垃圾减量,市民弃置垃圾越少,缴纳垃圾费越少。其三,实现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焚烧完的灰烬和底渣都通过水洗除去重金属后用作铺路的基材。显然,台北“三招”无非是抓住源头分类的牛鼻子,加之实现终端回收利用,没什么特别秘密。相比较,广州始于1998年的垃圾分类探索,只不过比台北晚两年而已。但十多年过去了,一切都仍“原地踏步”,街头巷尾的分类垃圾桶独具象征意义。
广州垃圾分类到底应该向台北学什么?依笔者拙见,制定法规这一招不需要学,因为我们不缺行家里手,炮制条律易如反掌,要学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要学第二招,则需要做细致的工作,不仅要有大量的人力投入,还要政府有舍得少收垃圾费、多公共支出的胸怀。这方面必然有相当的难度,因为我们的政府部门都习惯于“笼统收费”,家家户户“一碗水端平”,简单省事,懒于个体量化管理,唯恐增加工作量和难度。学台北,城市管理理念不根本改变,就没得讲。
再说学习“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这一招,其难度也可想而知。面对“垃圾围城”的困局,番禺首个厨余垃圾处理项目运行仅一月左右就无奈关停,足见广州垃圾分类处理举步维艰。毫无疑问,分类可以实现垃圾减少排放,但找不到垃圾回收利用和科学处理的最后出口,一切将成为空谈。
台北的成功,证明垃圾分类处理并非不解之题。目前,广州正在推行的“广卫模式”、“东湖模式”、“萝岗模式”,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局限于小范围,且仅限于分类收集的环节上。要学台北最终实现“垃圾零落地”,法规政策、管理理念、经济投入、市民素质、终端处理,缺一不可。
牛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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