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垃圾分类成为城中的重要民生议题。近日市政协委员视察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有委员叹“心寒”,因为“垃圾分类处理提出十几年了,成效不大”。
目前,对垃圾分类的支持已有了强大的民意基础。有第三方机构调查数据显示,高达85%的市民认为有必要推行垃圾分类且时机成熟;超过90%的人表示如果在自己居住区开始实行垃圾分类,会积极配合(这与城管委的调查数据有较大出入)。可是,在多个垃圾分类示范点试点以来,成效却不理想,推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市民参与少”是官方认为的主要阻力。民意的落实为何会出现这样偏差?
有许多人说,是政府的立法不到位。如果靠宣传教育,盼望市民道德水平的自我约束和自愿原则,垃圾分类终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相关调查也显示88.4%的市民认为“应该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地方立法,变成每位市民的义务”。可喜的是,政府在这方面已有所跟进,广州市垃圾分类立法项目已由去年底的“预备立法”状态提升为今年必须完成的正式项目。
可是,也有不少人担忧,就算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出台了,真的能把社会陋习轻易抹去?会不会如禁烟、养犬条例停留上文本之上?
对垃圾分类这个社会工程,除了在硬件建设、宣传教育、立法立规方面,政府在管理思路上也应有所突破,在这方面应多借鉴别人的经验。远的如日本、韩国,近的如香港地区,都是学习的好榜样。
年初笔者去了一趟韩国,刚一出机场,韩国导游就给我们发黑色垃圾袋,笑说在这里垃圾桶是“稀世珍宝”,很难找到;接着还叮嘱大家,请爱惜垃圾袋,不要把它弄穿搞破,因为垃圾袋是要花钱买的。用完的垃圾袋如果完好无损,还可以把它寄送到指定点,政府会按原价回收,邮寄费也是由政府支付。
可见,政府投入须找对门路,这样方可事半功倍,毕竟要老百姓积极参与,“实惠”的办法是最见效的。(东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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