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和酝酿,一个新的税种——环境税的出现,已经显得越来越近、越来越明朗。媒体报道,从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获悉,环境税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将向国务院提交环境税开征及试点的请示。
环境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作为环境经济政策的一部分,环境税也是近年来最受社会关注的政策之一。在理论层面,依靠环境税来控制或治理环境污染,已经被广泛接受。在现实层面,环境税涉及到中国的整体税负水平、现行税收制度和企业整体税负的调整,涉及到各政府部门以及各地区经济利益的调整,又是非常复杂和敏感的事情。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开征环境税已是大势所趋。一方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全球性问题,将“谁污染谁负责”原则将环境税引入税收制度已被更多国家作为政策选择。另一方面,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向,如何以财政税收政策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型成为了财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议题。无论国内国际趋势,民间官方认识,还是理论及现实需要,都在朝环境税将要出现的方向走。
多年的粗放型经济增长已经证明,唯有解决中国经济深层次问题,方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此基础之上,开征环境税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税收杠杆,明确企业、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环境保护上的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类经济活动对环境的破坏,促使经济结构转型和生态环境改善,而非是为政府扩大税源、增加收入。
开征环境税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还在于它应能直接成为调动企业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积极性的手段,避免其异化为向社会汲取资金甚至“涸泽而渔”的渠道;在于它应当只是对过去环境收费的一个更好的规范,而非增加企业税负,以致最终将其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的恶性起点,导致财政收支上的逆调节。
在国家不断走向文明、走向现代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意识到,任何一个新税种的开征,都是国家政治、经济活动中的一件大事。历史地看,我们可以说一个国家的财政史往往是惊心动魄的,因为向谁征税、征什么税、征多少税、怎样征税,税怎么用,说到底是一个公权力有没有制约,社会财富和利益如何分配的问题。
这意味着,无论哪一个税种,无论它在理论设计上看起来多么完美,都不仅要在学术界和政府职能部门内充分研究,更应当在纳税人及其代议机关中得到充分讨论,经过政府和纳税人之间协调与交涉,而且公平的税收制度和透明的财政体制互为倚靠。环境税具有高度的社会关注和社会认同,如果要尝试一种新的税收政策模式,完全可以由环境税开始,使税收经由人民权力机关和社会公众讨论、协商、确认。这是我们对开征环境税多寄予的一份希望。本报评论员 李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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