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刊记者采访了解的情况看,在一些地方,即使国有水库管理单位,虽名为事业单位,但大多无稳定的事业经费来源,只有少数与财政挂钩,实行差额或定额补贴,很多水库管理单位主要依靠灌溉水费自收自支。由于水价低、水费收取率低,实际处于入不敷出的境地。而缺乏养护正是水库险情频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小水库需要国家关注
针对当前防汛面临的主要问题,江西、安徽等省基层水利部门建议,国家应统筹考虑将小型水库纳入中央除险加固范围,加大中央水利资金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投入力度。
据悉,目前全国正在制订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要求把小Ⅰ型水库全部纳入,但对于小Ⅱ型水库,则拟实行分类纳入,标准是坝高15米以上,总库容50万方以上。对此,多位受访的基层水利干部指出,各地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小Ⅱ型病险水库只有极少数。如果不能纳入国家规划,一个小型水库动辄数百万元的除险费,只能让很多“吃饭财政”的基层政府望而却步。这些被“置之不理”的小水库,很可能就是一个个“定时炸弹”。
针对已经纳入国家除险加固规划的水库,由于配套资金不足,加固工程无法按时完成,或者不能整体完成的情况,受访基层干部建议国家加大病险水库中央投资占比,并对一些规模较大的小型水库根据“一库一策”的实际情况,加大国家财政补贴力度,避免形成“烂尾工程”。
在加大对病险水库的投入力度,特别是把数量多、隐患重的小水库纳入国家除险加固计划的同时,要完善管理体制,改变目前重建设、轻养护的局面,一定层次恢复农村水管体系,将村里的水库管理权收回到乡镇,设立专门机构、人员和固定经费统筹管理小水库、农村饮水安全、面上水利工程等农村公益性工作。同时,公共财政应加大对现有水管单位的投入力度,真正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自2002年我国逐步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按照纯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把水利工程划分为三种类别,采取不同的筹资运作方式,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多位地方水利干部认为,水利更多的还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体现的是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水利资金理应由政府负担。
首先,要争取各级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加大对水利的投入。其次,要完善水利资金的投入方向管理,避免水利资金厚此薄彼,出现重建设,轻养护;重城镇,轻农村;重大江大河,轻农田水利等现象。
而对于地方水利资金紧张的状况,一方面需要中央及时加大投入;另一方面,地方财政“欠账”与少数地方政府负责人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够有关。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虽然已签订责任状,但实际上少数地方政府负责人平时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等待观望思想严重,畏难情绪较大。这一状况亟待改变。□(郭远明唐敏蔡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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