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呼伦贝尔段的流域面积为9.98万平方公里,占松花江流域面积的17.92%。内蒙古自治区列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18个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中,呼伦贝尔市占9个。
-呼伦贝尔市印发了《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工程进度、目标责任分解表》,将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旗市、部门、企业和具体责任人。
-加大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超标准、超总量排污行为,对违法排污企业严厉惩处,绝不姑息。
-《规划》实施以来,呼伦贝尔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嫩江流域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4900吨。
呼伦贝尔岭东地区位于松花江流域嫩江上游右岸,嫩江是内蒙古与黑龙江的省界河流,呼伦贝尔市境内嫩江河道长度788公里,直接汇入嫩江的一级支流有23条,主要有雅鲁河、诺敏河、阿伦河等,年径流量155.8亿立方米。
嫩江呼伦贝尔段的流域面积为9.98万平方公里,占嫩江流域总面积的33.6%,占松花江流域面积的17.92%。嫩江流域涉及呼伦贝尔市5个旗市:扎兰屯市、牙克石市、阿荣旗、莫旗和鄂伦春旗,总面积10.0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38.5万。内蒙古自治区列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18个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中,呼伦贝尔市占9个,分别位于扎兰屯市、阿荣旗和莫旗。
成立领导小组——
分解落实责任
呼伦贝尔市高度重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自2006年《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呼伦贝尔市成立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环保、发改、经济、财政、建设、水利、监察等部门及相关旗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印发了《呼伦贝尔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和《呼伦贝尔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治理目标任务,要求《规划》项目全部按期建设完成,实现这一流域“十一五”末期化学需氧量排放控制在0.9万吨以内的目标,出境断面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
分解落实责任分工,呼伦贝尔市印发了《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工程进度、目标责任分解表》,将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旗市、部门、企业和具体责任人。确定旗市政府为责任主体,将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地方政府工作实绩考核目标体系,对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实行问责。按照项目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每个项目确定一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负责协调督办。环保部门承担监督检查和协调落实责任,实施对规划项目建设及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发改部门负责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审批、变更;经济部门负责相关工业点源项目的审批、变更及进度监管;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建设部门负责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项目以及水源地保护项目的建设、运营监管;水利部门负责流域水资源管理;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旗市政府负责所在区域规划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水质断面达标,并确保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
开展联防联控——
实现信息共享
呼伦贝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断面水质达标情况汇报,研究资金落实、部门分工、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例会调度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督办制度,每月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联合督察。积极克服地方财力不足的困难,全力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努力筹措建设资金,尽快开工,不等不靠。上下游旗市加强合作,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加强信息通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各成员单位随时掌握规划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汇总、通报。政府领导亲自带队,实地踏查项目现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项目承建单位就资金落实与使用、环境监管、工程进度等情况交换意见,切实解决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超标准、超总量排污行为,对违法排污企业严厉惩处,绝不姑息。由于各项措施的强力推进和有效落实,保证了各项任务目标的按期完成。
《规划》实施以来,呼伦贝尔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嫩江流域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4900吨,较好地控制了化学需氧量排放,相关河流断面水质较《规划》项目实施前有了较大改善。流域内7条河流9个断面的监测结果显示,各国控、省控、市控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标。9个工程项目中,1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1个城市污水管网扩建及再生利用项目全部建设完成,7个工业点源项目除1个关停以外,其余6个全部建设完成,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14亿元。各项工程的顺利推进,确保了嫩江各条重要支流水质符合功能区水质要求,维护了松花江流域水环境安全。
呼伦贝尔市嫩江流域各旗市位于松花江上游,这个区域工业企业相对集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滞后,决定了呼伦贝尔市水污染防控工作的紧迫性与艰巨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呼伦贝尔市将继续把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的重要性,提高到关乎全流域可持续发展以及深化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高度,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落实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各项措施,确保实现“十一五”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目标。(韩梅 马强)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