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召开的中央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提出了推进西部经济社会向“纵深发展”的战略举措。举足轻重的“西部生态”建设和保护问题,再次成为重中之重,西部各省区的“生态选择”也再一次摆在各级决策者面前。
面对国家实施的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在推进西部经济社会向纵深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下,对西部各省区决策者提出了新的考验。即如何处理好开发与保护、建设与恢复、加快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就成为检验各级党委政府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谋划与立意未来发展的深度与广度的一个重要评价原则。笔者以为,有以下几个事关全局的大问题是必须面对的:
一是西部作为能源、资源富集区和国家能源基地,开发与供给的功能将长期存在。这既是国家发展建设的战略需求,也是当地经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必须按照国家节能减排的总体部署,在资源的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上做足文章;必须自加压力,提早动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的优化重组,这是一篇大文章,也是一项大工程,早做早受益,多做多受益。
二是有效利用国家建立的“生态补偿机制”,实现再造秀美山川的战略构想。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国家已经明确,要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并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将给予西部特殊的支持。面对国家的优惠政策和产业调整的大格局,首先,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项目时,必须把好准入关,做到非节能莫入、非环保莫入、非低碳莫入。其次,在保护好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10年来已有生态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启动新一轮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发展规划,西部各省区要树立建设“大西部”的整体观念,形成西部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机制、联动机制,对涉及不同省区的同一生态区域内的自然生态恢复、建设、保护等问题,实施跨省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避免出现因地域责任产生分歧、扯皮、推诿现象,造成对资源环境的新破坏。
三是注重搞好建设规划和任务细化,搞好与已有地方规划和计划的对接。当前,各地正在研究编制“十二五”发展规划,这是国家和各省区未来发展的战略布局和行动指南。尤其关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要针对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整体部署和新的任务要求,认真研究本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具体任务目标,并纳入本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相对于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生态建设项目更具有超前性、整体性、长期性特点,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显现出来,因此,要确保各阶段的生态建设项目抓好抓实,必须细化任务指标,使包括具体的资金项目在内的各项任务,在投入标准、建设标准和考核标准等方面,都量化为具体的数字和条款,进入整体规划当中,确保生态建设任务具有一定的法律保障和相对稳定。 (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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