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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强制上市公司加大环保投入

2010年07月21日 09:22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紫金矿业公司网站的主页上,这样的宣传口号赫然入目。然而,这家高调崇尚“环保”的上市公司,却成为不择不扣的环保“钉子户”。

  紫金矿业暴露的问题说明,部分上市公司环保不达标甚至涉嫌违法的问题,或许只是露出了冰山一角。环境保护部继今年5月份公开通报11家上市公司存在严重环保问题后,于7月 13日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一针见血地指出,部分地方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够充分,对上市公司的环保后督查不够深入,极个别省级环保部门还违反分级核查管理规定,越权为企业出具上市环保核查意见,严重干扰了上市环保核查工作秩序。

  对上市公司而言,承担起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应成为一项最基本的指标。“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这样的口号,不能只挂在嘴边,而是要真正付诸实践。

  上市公司追求利润、回报股东,是其作为微观经济体的一般逻辑,合情也合理。但同时,承担环保等社会责任也应是微观经济体的硬约束。在中国努力构筑“绿色”、“和谐”经济模式的今天,环保问题不仅仅是涉及企业形象的问题,而且是污染“经济文化”、伤害经济转型进程的严重社会问题。

  为此,应当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的环保责任意识,并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前提下,强制上市公司加大在环保方面的投入。

  目前,一些企业在环保问题上存有侥幸心理,采取应付策略。有的公司甚至将罚款视为经营成本的一部分,宁愿被罚款,也不愿加大相关环保设备和技术的投入。这就埋下来巨大隐患。一旦集中“还账”,将极大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秩序,损害投资人的利益。

  所以,十分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让企业及时投入相应资金,改进和加强环保技术和设备,防患于未然。

  在此,我们呼吁加强对上市公司环保方面的监督,也呼吁投资者 对问题上市公司理直气壮地“用脚投票”, 维护自身权益,也以此来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

  证券监管和相关监管部门应当秉持更加严厉的态度,依法执政,将这些“问题”公司一查到底、绳之以法,让它们付出惨痛的代价。对于“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企业并不一定要关闭,但必须大大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要继续生存,必须付出足够高的“治污成本”和环保代价,否则,就让它们退出市场。(赤择远)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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