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半年之久的煤电僵局终于打破,随着发改委一声令下,煤炭企业不仅要遵守年度合同煤价,已涨价的部分还要退还。本以为电价即将失守的业界人士大跌眼镜,他们未曾想到,从牛年延续至虎年的顶牛之势,最终竟然“靠裁判决出了胜负”。
□本报记者安飞
有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政府作出煤炭限价的决定也并非信手拈来。此前,五大电企曾联名上书,声称电力企业亏损不堪重负,但当时发改委并未就此表态。然而,在控制通货膨胀的巨大压力下,干预煤电价格变成唯一的选择。
我国在2004年、2008年曾两度由政府干预协调煤、电价格,但最终效果却是没有效果。而时隔2年之后,日趋正常的煤、电供需关系却再度与市场化调节擦身而过。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煤炭分析师宋亮对记者谈到:“在2008年冰雪、地震灾害之后,2009年又遭遇全球金融危机,我国煤、电市场直到今年才刚刚恢复正常,并反映出真实的供需关系,这本是提高煤、电市场化程度的一个契机。”
但是,为了实现控制通胀的政治目标,行政手段干预再次改变了市场价值规律。许多人担心,其表面是化解了困局,实际上却激化了矛盾,煤电市场供需也将因此更加扭曲。
有市场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自发改委宣布煤价上限以来,本来供应充足的煤炭市场悄然发生变化,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许多经销商开始囤积居奇,因为这些投资者获得的信号是——未来煤炭价格必定上涨。另一方面,经销商故技重施,即选择性供货,将劣质煤供应给合同电企,优质煤则高价卖到市场。这本是2008、2009年煤企防亏损的明哲保身之计,如今却无奈地再次被启动,畸形的煤电供应重出江湖。
对此,宋亮尖锐地指出:“煤、电企业之间,不应该出现第三方利益主体。”我们不妨为此算一笔账,煤炭价格大致可划分为三种,即出矿价、市场价、交易价。以山西煤炭为例,其出矿价约在430元至450元/吨,市场价约为500元/吨,而电企拿到的市场交易价则达到750元/吨。也就是说,即便去除100元/吨的运费,经销商从中攫取的利润高达150元至200元/吨。
“这甚至比煤企、电企两家的纯利润还要高!因此,建议取消煤炭经销商,由政府控制火车、汽车等物流运输环节,让煤企、电企直接对话。”宋亮说。
此外,有专家建议,煤企、电企之间同样可以建立长期价格协议。如神华集团,可与电力企业签订1至3年长效合同,定为600元至800元/吨的价格,上下浮动不超过10%,这将有效解决双方的利润矛盾。同时,应在广东、广西、福建等地建立煤炭储备基地,用煤淡季时北煤南运,旺季时则有助于保持煤炭市场价格稳定。
由此看来,调控市场的手段有许多,但由于刚性需求因素的影响,能源价格大幅上涨是趋势所在。不过业内人士预计,这次煤炭限价周期可能会持续到年底,煤电市场变局恐怕至少要等到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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