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物价局发出通知,经省物价局批准,从7月1日起,调整我市除居民生活用气外的各类天然气销售价格。
黄陂、新洲、江夏、蔡甸、汉南区的“工业(含国家鼓励类服务业)”、“商业及其他”两类天然气销售价格,按上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据介绍,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要求,我市在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同时,采取调整出租车燃料附加的方式,缓解气价提高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出租车燃油附加更名为燃料附加,并由现行的0.5元/车次调整到1元/车次。
据悉,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市区物价部门将加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强化天然气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天然气公司要及时做好价格调整后的相关工作,组织安排抄表、释疑解惑等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调价方案平稳实施。
参与互动(0) | 【编辑:宋亚芬】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