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刚被判补交物业费的朱明瑛(因不懈打官司自比“秋菊”)又和5名业主一起,将清境明湖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小区临时物业——北京建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效。6月23日,朝阳法院受理了此案。
朱明瑛以《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指出只有在召开业主大会并经2/3以上业主通过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才能代表业主及业主大会与物业签约。但业主委员会与建国物业在前年签订协议前,并未召开过业主大会。
建国物业对此做出解释说,当初进驻时,前一个物业公司已撤离,小区已连续4天无人管理。因而建国物业的进驻完全是为无人管理的小区救火,客观上根本没有时间办理繁杂的进驻手续。朱明瑛说,可时间过去了两年,时至今日,双方也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孙思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