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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计划于七月中立法会休会前,把包括违例吸烟会被罚款一千五百元等内容的禁烟条例草案提交表决。但特区政府认为将巴士总站及公共交通交汇处列为禁烟区前,必须先等卫生署把全港巴士总站及公共交通交汇处清楚划出界线。
吸烟危害健康,已经成为大部分人的共识,所以,扩大禁烟区,保障大多数人的健康是无可厚非的,不过,我们认为禁烟的行动也不宜过激,否则会激发社会矛盾,危害社会的稳定。
在理论上说,禁烟区愈大愈好,最好是所有公众场合包括行人道路都不准吸烟,但实际上,我们是否能够做得到呢?若果我们认为吸烟的祸害如此大,那为何不干脆将之视如毒品,全面禁售呢?禁吸不禁售,可说是自相矛盾,也说明禁烟运动实在仍有很多未能解决的问题,若操之过急,效果只能适得其反。
首先,特区政府同意进一步扩大禁烟范围至巴士总站、公共交通交汇处、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的休憩公园及泳滩。但当中涉及划定界限,仍未有一个共识。但休憩公园和泳滩范围极大,如果全部划为禁烟区,那无异是剥夺了不少人休憩的权利,尤其是外地游客不明禁例,极容易发生冲突,若因此而影响了游人的兴致,对香港旅游业的影响是难以估计的。
此外,吸烟违例罚款一千五百元的提议我们也有所保留。对中下层百姓来说,一千五百元可能是半月的收入,罚款三几百元,对他们已有足够阻吓力,是否有需要提高至一千五百元呢?要知道,现在香港不少刑事罪行的罚款也不过是一千几百元,吸烟罚一千五百元,难道不怕让人们感到苛政猛于虎吗?
无可否认,禁烟是当今世界的潮流,但大部分的吸烟人士是中下层人士,他们将吸烟视作最廉价最方便的享受,所以,我们认为禁烟行动不宜过激,罚则不应过严,否则,禁了烟火引起怒火,对香港社会造成的影响会比烟祸更大。(摘自香港《太阳报》6月23日社论,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