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做的都做了可没人理咱
6月20日,《法制日报》记者来到北京市崇文区房改办。
“你说的是富贵园?他们的开发商到现在都没有把代收来的住宅公共维修基金在我们这里备案!”该区房改办的孙先生向记者证实了京都公司欠缴公共维修基金一事。
孙先生说,崇文区房改办前后一共给京都公司发了两次催缴函,“我们该做的工作都已经做了,可有什么办法,人家就不搭理咱啊!”
一边是涉及上千户业主利益的公共维修基金仍无“回归”踪影,另一边因为已“破格”拿到产权证,房改办的催缴函对京都公司来说已经没有了“杀伤力”,如何走出这个怪圈?王立堂用打官司来讨说法的方式,无疑成了富贵园小区业主们破解困局的最大希望。
而中国人民大学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著名置业专家舒可心认为,在此事中,无论是把收取公共维修基金的权力下放给开发商,还是有越俎代庖,“这只能说明我们体制上是有漏洞的。”
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孟宪生认为,近几年公共维修基金之所以频频“出事”,原因就在于它处于一个不独立不安全的境地中。“就算是危改回迁房,也得禁止开发企业利用交易中的优势地位擅自代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全体业主房屋‘养老钱’的独立与安全!”
出台行政法规解燃眉之急
公共维修基金不是一笔小数目,动辄上千万,甚至达到上亿元;牵涉的也不是一户两户业主,往往是成百上千的业主;影响的时间也不是一年两年,而是几十年。它的重要性,从房屋“养老金”这一形象化说法中就可以看出。
然而,就是这么重要的巨额资金,既没有独立性也没有安全保障,监管制度更是处处漏风。
原因何在?置业专家分析指出,由于公共维修基金不是国有资产,所以没有主管部门对它进行审核和监督。法律依据要么模糊要么空白。作为个人资产,公共维修基金又没有专人管理,使得其增减变化无账可查,这必然会给违规操作留下可乘之机。
谁来保障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安全性?由谁来承担这些不可预测的风险呢?
不少专家为此出谋划策,一个比较成形的想法是,明确公共维修基金的信托基金性质,通过行政法规或地方法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的归集办法。但是,如何最终保障房屋“养老钱”的安全,这种摸索还很艰难。(王晓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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