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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激烈利益博弈下的《劳动合同法》(3)

2006年06月14日 09:46

  期盼三方机制

  接受采访时,马建军律师形象地把劳方和资方比喻成足球场上的对手,政府则扮演裁判员的角色。

  常凯同意这一比喻,因为劳资关系在任何国家都不是两方关系,而是三方平衡博弈的关系。但他认为劳资的理想状态是自治状态,它取决于工人组织成熟和雇主成熟。中国在10年间成长出一个雇主阶层,环境优越和速度之快,世界罕有,所以它没有处理劳资关系的经验。因此政府除了制定劳动标准和规则,当裁判员,它还要介入。

  “但是,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就成了足球场上的14个打11个了嘛”,马建军说,“劳方和资方应该处在同一个平台上,政府只能在裁判的时候介入,而不是帮着踢球。让资方和政府直接‘对抗’,中间没有隔离层,毫无疑问是非常危险的。”

  在他看来,三方平衡机制一天不建立,《劳动合同法》即使出台也得不到很好的执行。

  据本刊了解,由于劳资双方以及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利益博弈激烈,甚至惊动了决策层。有关领导在听取汇报后表示,要争取找出一个让劳资双方、不同利益群体都能相对接受的方案来。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杨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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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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