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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国对军品出口一向采取慎重负责态度

2006年06月13日 19:24

  中新社北京六月十三日电 (记者 王岩 孙宇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十三日在记者会上表示,中国对军品出口一向采取慎重负责的态度,有关组织指责中国向动乱国家出口武器是毫无根据的。

  在回答记者关于证实大赦国际报告内容时,姜瑜说,中国出口军品遵循以下三项原则,即有助于接受国的正当自卫能力,不损害有关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不干涉接受国内政。

  姜瑜表示,在常规军贸领域,中国与许多国家有着正常的合作,这些合作符合中国的军贸政策、法规及承担的国际义务。

  据了解,中国所有常规军品的出口均以《军品出口管理条例》为准,实行统一的军品出口管理制度。中国还建立起武器出口的最终使用者制度,防止武器通过第三方流落到热点和敏感地区。

  中国是出口武器最少的大国之一。据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统计,从二000年到二00四年,在常规武器出口方面,美国为二百五十九点三亿美元,中国仅为十四点三六亿美元,只有美国的约二十分之一。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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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国适当出口武器合理合法 未制造人道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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