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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直机关以经济房名义团购126套豪宅(图)(3)

2006年06月12日 14:21

  外地企业团购130多

  一些员工则“趁乱”以在郑的亲戚朋友、在郑上学的孩子的名义购买了多套住房。

  了解经济适用房的人都知道,国家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有当地户口,而龙鑫苑团购单位之一的龙岗电厂,是怎么从百里之外“遥控指挥”、异地团购到130多套住房呢?

  5月25日,记者以买房者的身份两次赶往龙岗电厂(厂址位于许昌禹州市境内)了解情况。该厂主管后勤工作的一名总务科负责人向记者讲述了该厂在省会购买到130多套经济适用房的来龙去脉:

  2004年下半年,该厂领导通过总务科向全体员工发出购房通知,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均价1580元的价格,在郑州市购买面积在93平方米~15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该通知发出后,曾遭到一些年轻员工的抵制和不满,一些员工甚至拨打新闻单位的热线电话反映此事。

  后来,在厂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苦口婆心”的劝解下,许多员工才意识到这是厂领导想给员工们“办一件天大的好事”。2004年7月,员工们开始向厂里交第一笔购房款,当时厂里没有对购房者的户口做出任何规定。该厂员工前后团购龙鑫苑130多套住房(部分职工以郑州市亲戚朋友的名义购买)。

  2005年7月份,开发商忽然向龙岗电厂提出,购房者必须要有郑州市户口。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该厂的很多员工不得不想办法向郑州迁户口。许多没有门路的员工,还为此花费了3000~5000元的“关系费”。其中,还有一些员工则“趁乱”以在郑的亲戚朋友、在郑上学的孩子的名义购买了多套住房。

  5月26日上午,记者从该厂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档案中了解到:2005年7月份以后的一段时间里,龙岗电厂先后有22名员工(均系集体户口)因为在郑州购买住房,而将自己的户口迁往郑州市。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记录尚不包括户口不在该厂,从其他户籍所在地迁走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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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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