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取综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中组部、教育部等14部委《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关键是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进一步制订下发实施细则,指导和督促各地区本系统工作部门,采取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大量政策。去年,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明确提出了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好这些政策措施,是我们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有关部门要抓紧出台引导性、带动性的政策,推动各地把中央的政策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使中央的政策落到实处。现在,根据中央文件的精神,各地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关键在于要狠抓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积极组织实施好基层就业项目,努力探索政府开发基层公共服务性岗位的新机制。近年来,团中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实施了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开展阶段性志愿服务的项目,积累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运用政策手段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新经验。当前,开辟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空间,一方面潜力、余地很大,许多一线岗位需要高校毕业生;另一方面,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还面临种种困难。加快建立政府开发基层公共服务性岗位的机制,对于发挥面向基层就业项目的导向作用,尽快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因地制宜,稳步扩大地方项目规模和服务范围;财政、编制等部门要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为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要不断改善到基层就业毕业生的工作、生活、发展等方面条件,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基层服务;要引导基层政府和单位努力创造各种条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基层真正成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大空间。
(三)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使他们中的一些人由求职者成为创业者,自己给自己“造饭碗”,具有多方面积极意义。这样做,不仅能够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减缓大学生自身就业压力,而且能够促成新企业的诞生,带动经济增长,并在社会上形成倡导积极创业的良好氛围。当前,高校毕业生创业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政策不配套等困难,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作为开拓就业渠道、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积极支持。要让高校毕业生切实享受到小额贷款担保、贴息和税费减免政策,努力通过多种渠道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构建良好的创业平台。高校要通过课程安排等方式,加强对毕业生进行创业指导和培训,增强大学生的创业观念和创业能力。
(四)深化户籍、人事和用工制度改革,优化制度环境。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基础性导向作用,坚决消除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障碍和制度障碍,当前主要是要打破地域限制,消除人为市场分割,疏通毕业生到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不同性质单位就业的渠道,构建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的大环境。要放宽对用人单位跨地区聘用高校毕业生的户籍政策,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必须取消落户限制。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要加强劳动用工督查力度,落实人事政策和劳动保障,切实维护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要加快建立并完善技术技能岗位准入制度,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环境。
(五)加强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近年来,规模不断增大的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群体。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要引导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人才和职业中介机构登记求职,对到政府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求职的,要给予免费职业介绍服务。要引导离校后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要免费提供专门的就业服务,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见习高校毕业生提供基本生活补助。高校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为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各地政府要千方百计帮助返回原籍的未就业毕业生就业。
(六)建立更加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体系。提升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是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在有关部门、地方和高校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在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体系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但由于种种原因,高校毕业生就业还面临着供需信息不对称、不畅通、不及时等问题。随着高校毕业生规模的逐渐增加,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科学、高效、便捷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收集、发布、反馈制度。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完善信息网络体系,丰富网络功能。人事、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本系统的优势,依托各自网络,定期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供求信息,定期联合举行网上招聘活动;要推动实现中央、地方、高校三级联网,加快建设信息共享、政策发布、网上招聘、远程面试、指导咨询五位一体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体系。
(七)深化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高等教育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当控制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高等学校要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和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要把就业、创业理念引入教学环节,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增强学生就业意识、创业意识,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高等职业院校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积极推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促进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紧密结合。要坚决调整不能适应就业需要的学校和专业,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扭转一些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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