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川剧“变脸”表演艺术家王道正惊呼:“国家二级机密”“变脸”已被私下流传到了国外。一些网友顿时义愤填膺,纷纷要求以《保密法》来处罚责任人。此事也引发了圈内不同的说法。6月6日,国家文化部相关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没有证据能支持“‘变脸’是国家二级机密说”,“变脸”并没有经过《保密法》的认定。
文化部法规处:“变脸”未列入国家机密
日前记者在网上发现,只要花八九百元就可以学到川剧“变脸”绝技的广告。川剧“变脸王”王道正介绍,“变脸”已泄露到国外许多娱乐场所,令他痛心的不仅是海外艺人因为学艺不精对“变脸”艺术的“糟蹋”,更是因为“被列入中国国家二级艺术机密”的“变脸”被泄密。而国家文化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1989年实施的国家《保密法》至今尚未对‘变脸’进行过认定,也就是说它并不在《保密法》规范的范围之内。”而据记者了解,此前所说的“国家二级机密”这一概念是由1951年颁布的《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关于“国家机密”和“密级”的定义而生,该法规早在1988年就被废止,代之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而据现行《保密法》,“变脸”既不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更无确定的保密人员和保密期限,不符合《保密法》对国家秘密的定义。
彭登怀:海外学这门绝技是可喜现象
被外界称为“变脸大师”的彭登怀向记者介绍,四川省川剧学校曾在1984年向四川省文化厅递交了一份报告,把“变脸”、吐火、藏刀等川剧绝活项目定为机密艺术。“当年不让刘德华跟我学‘变脸’依据的就是这份报告,实际上所谓‘变脸’是国家二级机密的说法是在以讹传讹,据我所知根本就不存在。我认为有资格被列为国家机密的应该跟政治、军事或者高科技有关,但是‘变脸’显然不在这个行列。”
记者同时了解到,2004年12月1日施行的《四川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规定,对于认定为四川省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的“民间绝技”或其传人,以及保护传统工艺美术纪录的传统工艺美术“绝技”近100个,其中包括“变脸”等绝技。
“我是赞同‘变脸’推广到海外的。”彭登怀说,“市场是衡量‘变脸’的一个重要标准,如果没有人学、没人看‘变脸’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呢?”彭登怀认为海外学习“变脸”是一个非常可喜的现象,“大可不必紧张。即便有再多的外国人学会了‘变脸’,但是仍旧不能改变川剧‘变脸’是中华民族艺术遗产这一事实。”他透露,至今刘德华跟他学“变脸”已经6年,“但是不论在公开场合还是私下他都没有表演过,因为我认为他还没有学成,不具备表演的资格,不让他表演。”彭登怀说,刘德华的这个事例说明,学习“变脸”首先一定要尊重这门艺术才能学得好,“我们在向国外推广这门艺术时,一定要在选择弟子上谨慎。”
而四川鬼才魏明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认为,“变脸”“外泄”防不胜防,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发展“变脸”技术。
戏曲专家:流失海外会使其庸俗化
“彭登怀的观点我不能认同,从艺术角度讲,我个人认为‘变脸’这门艺术不应该扩散到海外。”中国古代戏曲学会常务理事长、上海市戏曲学会副会长李平说。
李平认为,“变脸”之所以能够吸引观众就在于它的“神秘性”。“它是应剧情发展需要而在某个环节中突然出现的,进而引发观众的兴奋。但是如果连‘变脸’的技巧都广为人知了,那么它对观众还有吸引力吗?”李平认为如果这样,迟早有一天“变脸”将失去它的艺术魅力。李平同时认为,“变脸”这门艺术流失到海外很可能会使其“庸俗化”。“外国人可能会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就能学会‘变脸’的技术,但是其中所蕴涵的中华民族的文化是很难领悟的,这种情况下‘变脸’很可能会被庸俗化为类似魔术那样一门单纯的技艺,这在客观上就糟蹋了这门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四川省文化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再三强调,将对“变脸”这门传统技艺加强保密。(来源:华商报 作者: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