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6日电 据《新京报》报道,5日,业主尹先生还在为原本3月18日就该交到自己手里的房子奔波。因为在收房前组织业主找监理公司验房,他被开发商认定“聚众闹事”和“诋毁公司”,结果被拒绝交房入住。对此,开发商表示,拒绝交房是因为尹先生诋毁公司,而且其入住后会对小区管理造成一定困难。
业主投诉 请监理验房后收房遭拒
据尹先生介绍,去年5月份,他贷款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旺角小区买了一套期房,并从去年11月份开始还贷。今年3月17日,他接到收房通知,让他于3月19日下午去收房,整个收房时间为3月18日到3月20日。而此前一周,作为小区论坛版主的他,在小区论坛上发帖,询问大家是否需要找家监理公司来帮助免费收房,得到大家一致同意后,他请来了一家监理公司的三名工程师。在收房第一天,他带着3个监理过去看房,让他们帮忙验收。当时,工程师找出了一些肉眼无法看出的“墙面不实”等小毛病。
“轮到我收房时,他们却说我的档案找不到了。”尹先生回忆,19日下午他去收房时,开发商给了他这样的答复,当时,他并没有在意。3月22日,没有收到房的他再次来到小区,仍被告知“档案没有找到”。4月初,他接到了开发商的电话,让他和开发商所聘请的律师沟通,电话中,律师委婉劝他退房,遭到了他的拒绝。4月中旬,他主动给开发商的律师打电话,“但律师却告诉我,一是我选择退房,他们不为难我,替我办好手续;二是他们起诉我,让我退房。”尹先生说,他再次拒绝了退房的要求。
5月31日,尹先生接到朋友电话,得知他所购的5号楼3单元302号房内堆满了装修材料,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开发商在装修。至此,他跟开发商的沟通完全失败。
尹先生说,由于拿不到房子,他原定5月19日结婚的计划也只能推后。今日,他将去法院起诉开发商。
开发商回应 宁愿赔钱也不让他入住
“我宁愿输掉官司赔钱,也不让他住进来。”小区开发商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宋经理语气很坚定。他说,这个决定是总公司作出的,原因是尹先生诋毁他们公司,给公司的名誉和管理造成了非常大的损失。宋经理说,朝阳旺角是经过鉴定的优质工程,但在验房那三天,尹却组织业主找监理公司来验房,并挑出了一些任何毛坯房都会存在的小问题。结果,很多业主因此纷纷质疑房屋质量,给他们当时的交房工作造成了非常大的困难。
宋经理说,像尹先生这种爱“聚众闹事”的业主一旦住进来,以后说不定会闹出什么事情来,不但给小区管理造成困难,甚至会造成小区的贬值。为了避免给开发商造成更大损失,总公司作出了让尹先生退房的决定。他很明白,这个官司打上法庭,他们肯定输,但他们宁愿赔钱,也不让尹先生这种业主住进来。宋经理表示,如果尹先生同意退房,他们将按利息的好几倍赔给尹先生。如果不愿意,只能“法庭上见!”
另外,宋经理承认,尹所购的房子的确是在装修,他说,房子并没有卖给他人,而是公司自己装修,准备简单装修后,找两个员工住进去,看着房子或者将房子封存。
开发商聘请的王宇律师表示,他们马上将起诉尹先生,他认为,“消费维权方式不当,就变成了玩闹。”因目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具体的起诉理由等不便透露。
小区业主态度 愿意为邻居出庭作证
对于尹先生的遭遇,小区的很多业主都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已收房装修入住的葛先生说,对于尹先生被拒绝入住一事,他们在第一时间听说时,根本就不敢相信。“维个权就要这样对待?”葛先生说,他们都很同情尹,对开发商也很愤怒,但无能为力。
小区业主说,他们都挺感谢尹先生,因为大家都是第一次买房,没有经验,尹先生找来的监理给业主省下了很多事情。还有一些业主表示,他们当日曾听见开发商对尹说“档案找不到”之类的话,如果上法庭,他们可以出庭作证。
律师说法 开发商行为属于违约
北京汇昕律师事务所的李松林律师表示,“开发商的这种行为肯定是违约了。”双方的购房合同已经签订,接下来怎么处理,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走。如果业主不同意解除合同,即使开发商愿意赔偿违约金,也无权把房子收回去,而且现在房价上涨得这么快,很难确定返还价格。(龙婧 白杰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