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0日电 据《新京报》报道,在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建委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领取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三日内必须开盘,并按整栋对外销售。开发企业自留预售房屋的,只能按照现房销售。也就是说,以前存在的“挤牙膏”式卖房将失去市场。
开盘须整栋对外销售
“没被许可先预卖,取得许可又不卖”。这句卖房谣中描述的“销控”手段快要玩不转了。北京市建委要求,对于已经领取预售许可证或进行现房信息确认的项目,必须在房屋交易管理网和售楼处,公布各楼栋开盘进度和拟销售价格,开发企业自领取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三天内必须开盘,并按照整栋对外销售。开发企业自留预售房屋的,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才能销售。如果自留房屋,只能等到现房再卖了。
也就是说,以前开发商在开盘时,故意只开一小部分房屋,其他留着等待涨价之后再卖的“挤牙膏”式行为将没有了市场。如果拿到证后三天内未开盘且不是自留的房屋,将被建委进行公示,情节严重的将被建委公开销售。
同时,所有预销售房屋,必须通过交易网网上认购,不得进行无证排号认购或者私下签订认购协议。
北京市建委严查伪销售行为
北京市建委要求,对于开发商虚假宣传、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在交易网上对开发企业、销售单位、销售人员进行违规行为公示。
情节严重的,将开发企业所售项目楼盘的所有未售房屋,按照每套房屋公布签约价格、签约条款,在交易网和有关媒体上公示,进行公开销售。也就是说,市民如果发现开发商在房屋未卖出时谎称已经销售出去的情况,建委查实后可将该套房屋按照签约价格、签约条款,在网上进行公开销售,开发商必须签约。
同时,如果开发企业违反规定后不按期整改或屡次违规,造成对购房者危害的,将对该企业和经营管理者新的市场准入资格加以限制或禁止。
公示每套房销售状态
29日,北京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说,目前,北京开发企业无证售房、一房多卖、合同欺诈等违规行为得到了遏制,但一些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机构使用一些不正当的营销行为,如捂盘惜售、人为制造供不应求,诱骗消费者争购;发布虚假销售信息、进行虚假宣传、哄抬房价;不实行网上认购、中介和销售人员倒卖房号等行为还存在,并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北京市建委要求,从6月1日起,北京市房屋交易管理网将公布全市期房和现房可售项目、楼盘、房源信息,市民可查到项目预售许可证的日期、批准项目基本情况,以及在售楼盘每一套房屋的最新销售状态。
此外,销售机构和销售人员的信用档案将建立,违规销售机构和销售人员将不予注册,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在交易网予以公示。(蒋彦鑫 郭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