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房地产界大名鼎鼎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最近又有惊人之语:“我是一个商人,我不应该考虑穷人。如果考虑穷人,我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者就是错误的。因为投资者是让我拿这个钱去赚钱,而不是去救济穷人”。(《第一财经日报》5月22日)
任志强的确是条汉子,明知自己的观点会招致四面八方的声讨,依然敢把自己的观点亮在桌面上。众所周知,商人的本性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他们总是依据对市场行情的判断,作出最能为自己带来利益的选择。“为富人造房”,可能就是任志强的选择,为了赚钱,他当然可以只追随富人的需求,而根本不需要考虑穷人的利益。
可问题是,作为一个商人或者企业管理者,是不是除了赚钱,就可以什么都不考虑?事实上,一个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企业,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家,除了赚钱,还必须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
在这一方面,美国汽车大王亨利·福特就一个例子。他一直秉持的一个理念:“再没有比工资更重要的问题了”,或许对国内的企业和企业家,会有所启发。
在《我的生活与工作》一书中,亨利·福特写道:“因为这个国家的大多数人都是靠工资生活的。他们生活的提高——即他们的工资增长率——决定着这个国家的繁荣。作为领导者,雇主的目标应该是,比同行业的任何一家企业都能给工人更高的工资。”
福特谈到,工资担负着工人在车间之外的全部生活所需,并应该照顾到年老后他不能劳动时的生活。同时,“他也许是孩子们的父亲,他必须凭他挣的钱把孩子们培养成有用之材。我们必须考虑到所有这些事实。让孩子们有衣可穿、有房可住,让他们受到教育,给他们标准生活的各种小享受。这个父亲是不是还应该有更多一些的可以用来积蓄的钱呢?所有的这些都能从每天的工作中来吗?我认为它们的答案都是肯定的。”
亨利·福特一生都在和企业打交道,事业不可谓不大,钱赚得不可谓不多。他不仅是一位成功的商人,更是一个经营业绩和社会责任都得到公认的企业家。我想,到目前为止,国内,包括任总裁在内,恐怕还没有一个人敢和他相比。
亨利·福特也没有像国内一些所谓的企业家那样,高高在上,时不时地就放出一些刺激民众神经的“豪言壮语”。相反,早在百年以前,他就对“工人的工资意味着什么”有着如此深刻的认识,时刻不忘企业和企业管理者的社会责任。而在百年以后,有人竟然说出了诸如“如果考虑穷人,我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者就是错误的”这样不负责任的惊人之语。它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国内一些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在社会责任意识方面的严重缺失。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平认为,企业和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应该做到四个“不”,即“不给社会添灾难”、“不给消费者添麻烦”、“不要忘记弱势群体”、“不要让改革倒退”。可是,看看目前怨声一片的房地产业,我们就会发现,有些房地产企业和商人,眼里只有利益,不但做不到这四个“不”,而且常常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专门给社会添麻烦、给消费者添灾难,时时不忘搜刮弱势群体、处处只想让改革对自己有利。
鲁迅先生说,无穷的远方,无尽的人们,都和我有关。这个社会不是只有富人,穷人也是组成这个社会的一部分,即使你贵为“富人”,离开穷人也没法生存。一个社会,当穷人无法体面地生存下去的时候,富人的日子恐怕也不会好过。(摘自中国青年报;作者:李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