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九日电 题:面对房价暴涨 “国六条”能否见实效?
中新社记者 阮煜琳
五月十七日国务院再次出手,对房价一路飞涨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开始新一轮宏观调控。
在二00五年, 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举措接连出台:先是央行取消了实行多年的房贷优惠利率,随后国务院提出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八项措施(“新八条”);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被媒体称为“七部委新政”的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一系列措施调控之下,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号称中国房地产市场“风向标”的四大城市,房价却于近期再次强势反弹。
以北京为例,二00三年北京政府公布的住宅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四千四百五十六元(人民币,下同),而到二00五年就拉升到每平方米六千七百七十六元,在二00三年的基础上增长了百分之五十六点二。到了二00六年,房价攀升的步伐并没有停止的迹象,今年一季度住宅平均销售价格继续攀升至每平方米七千一百六十八元,涨幅同比高达百分之十五左右。
面对被民众称为“暴涨”的房价,业内人士提出提高房贷首付比例的建议,坊间甚至发出“不买房,不当房奴”倡议。而媒体也不乏“宏观调控,房价越来越高”的评论。
就在中国房地产价格处在人们议论的风口浪尖上时,五月十七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等六个方面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国六条”)。
此文一出,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每日经济新闻》署名叶檀的评论员言辞激烈地指出,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国六条”终于出台,一些动听的说辞无法掩盖以下的事实,即去年的“国八条”事实上没有发挥应有的调控作用。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更是直言,出台这六条是在去年宏观调控失效的前提下出台的,虽然很必要很及时,但是后面应该紧接着有具体的细则出台,否则六条只能是一句空话。
关于此前一系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效果,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教授的看法显得温和许多,“很难简单地下结论”,他说,“应该说不同调控政策都产生了一定的效果,尤其是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和市场交易管理政策,还是有比较明显的效果。但效果不如人们的预期。但可以肯定的说,如果不进行宏观调控,房价的变化可能更加剧烈。”
针对新一轮的宏观调控,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员表示,伴随着“纲领性”政策的出台,下一步细化、量化的政策将很快推出。而北京等地已经快速做出反应,北京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经表示,北京新一轮的房地产调控措施正在紧锣密鼓的制订中,其中,有关低价房的供应政策有望在下月最早出台。
应该说,“国六条”条条命中当前中国房地产“热症”之要害处,只要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实施,贯彻到位,就一定会使房地产市场早日回归理性状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