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金庸在接受访问时,谈到一些现代小说,他直言看不懂,不知作者要说什么、要表达什么。当时我就想,连金庸也看不懂的小说,这究竟是什么小说?
一九五九年,台湾大学有六名学生组织了一个海洋诗社,出版了《海洋诗刊》,带着刊物去见胡适。胡适看了,毫不留情说:“大部分的抽象派或印象派的诗或画,都是自欺欺人的东西。你们的诗,我胡适之看不懂,那么给谁看得懂?”
一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胡适和胡颂平聊天时,说了一件事。有位朋友请他吃饭,朋友的儿子写了一些诗,说是新诗吧,又带些旧诗的样子,已排印好,预备出版了。朋友夫妇要胡适给意见。胡适看了,发觉全是不通的作品。好个胡适,为了顾全朋友的面子,只好委婉说:孩子的老师不好,不好好指点孩子的错误。
跟着,他对朋友说了以下一番话:“无论诗或文,第一要做通。所谓通,就是通达。我的意思能够通达到你,你的意思能通达到我,这才叫做通。我一向主张先要做到明白清楚。你能做到明白清楚之后,你的意思才能够通达到别人。第二叫力量。你能把你的意思通达到别人,别人受了你的感动,这才叫力量。诗文能够发生力量,就是到了最高境界,这个叫做美。”
“通达”,“力量”,“美”,就是好诗好文,这确是胡适“一向主张”。早在一九二一年出版的《胡适文存》第一集,收有《什么是文学》一文,即说:“文学有三个要件:第一要明白清楚,第二要有力能动人,第三要有美。” 终其一生,胡适即依此三要素,来着文写诗;也以此为标准欣赏别人作品。而三要素中,他最看重的是“通”。
这个“通”字,也是金庸捧之为座右铭的。他曾录写钱昌照《论文》一诗,既勉励后进,自己又遵奉为守则,诗曰:“文章留待别人看,晦涩冗长读亦难,简要清通四字诀,先求平易后波澜。”
(来源:香港大公报 文:黄仲鸣 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