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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解剖医界潜规则:医界商业贿赂界定存困难(4)

2006年05月08日 10:26

  建立标本兼治长效机制

  面对被揭开的医界商业贿赂黑幕,处在敏感位置的医院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抚顺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李国华给记者看了4月底印发的《抚顺市中心医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我们一直在抓药品促销回扣的不正之风,为从源头上遏制药厂临床促销的问题,我们与药厂签订了协议。为把好我们医院自己的关,我们层层签订责任状,有具体明确的责任要求。‘严禁药剂人员接触医药代表;严禁药剂人员给医药代表统计处方’等内容都写进了责任状里。”

  抚顺市中心医院纪委书记陈安珍介绍说:“往年对药品促销方面强调的是纠正行风,强调要合理用药、检查、收费,不能违纪违规。今年明确提出商业贿赂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加重患者负担,对社会具有严重危害,是违法行为。”

  抚顺市反贪局副局长王永林告诉记者,去年中央提出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把医疗系统确定为重点整治的六大领域之一。抚顺市市委、市政府及卫生医疗系统的主管部门态度非常明确,对查办商业贿赂案件非常支持,全力配合。医疗系统暴露出的问题因为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强烈。我们感到惩治医疗卫生系统商业贿赂不是检察机关一家的事,纪检及相关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大家必须形成合力,建立一个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这样才能达到减少、根除商业贿赂犯罪的最终目的。

  (来源:法制日报;杜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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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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