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信号早已出现
其实,中央政府对新一轮地产宏观调控的信号已经开始出现。
4月8日,建设部住宅产业司司长沈建忠在中国房地产形势报告会上,透露了今年调控的主要思路:稳定市场预期,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平稳性。继续完善各项措施进行调节,短期内可能采用一些行政调节的手段,对于部分热点城市,还将动用行政手段予以调节。
4月20日,曾经联合出台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部委———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举行了一次座谈会。在业内看来,此时几部委举行针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会议具有强烈的指向意义。
李文杰说,据他了解,此次座谈会具有反思的性质,主要谈了去年宏观调控后房地产行业的问题,同时也表明了一定的举措和态度。
在这次非公开会议上,建设部官员表示,目前房地产投资和房价反弹的压力较大,调整供应结构的政策措施,在部分地区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部分地区投资规模仍然较大,房价上涨仍然较快。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戴冠来在座谈会上表示,政府需继续对房地产价格和房地产投资进行调控,不能放松。政府将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保证经济平稳地发展。在此基础上,宏观调控方面将严格执行土地规划和计划,控制城市房屋的拆迁规模,防止不正常的需求刺激房地产市场过快增长。
显然,相关部门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一定的共识。
于是,4月27日晚上央行宣布加息的消息,在众多房地产业内人士眼里成了意料之中的事情。
行政调控同时出现或许是事前有所商量,同在4月27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剑锋直指开发商变相囤积土地行为。
文件称,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已开发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也视为土地闲置,出让人有权向受让人征收土地闲置费。
4月27日晚上,国土资源部通过电子邮件向媒体公布的《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已经有所暗示,“年度供地总量中有偿供地的比例达到60%以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面积占出让面积的比例提高到35%.“土地方面调控的政策则在今年有所增加。”李文杰认为至少要有三个方面的相关的土地政策出台,一个是中低价位土地政策;另一个应该是促使开发商将囤积的土地快速进入市场的政策;最后应该是目前土地出让方式反思后的政策。“当然政府土地部门加大增加土地的供应量、披露土地供应计划、供应结构、供地方式、土地价格等政府行为也应该有所规范。”
同时北京也正在酝酿新的管理措施,为了防止开发商“囤房”,要给房屋预售许可证设一个“保质期”,过了“保质期”的预售许可证即告无效。据悉,这个“保质期”很有可能只有短短一周的时间。也就是说,一期房子七天之内必须全部公开销售,不许“化整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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