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关于鼓励沿海重点发展区域的界定
沿海重点发展区域界定为:渤海一侧的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辽西锦州湾沿海经济区(包括锦州西海工业区和葫芦岛北港工业区)和黄海一侧的辽宁丹东产业园区、大连庄河花园口工业园区。
一、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规划开发面积129.7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50平方公里。
二、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位于营口民兴河以南 ,大清河北支流以北,庄林路以西至海边。总规划面积120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20平方公里。
三、辽西锦州湾沿海经济区
(一)锦州西海工业区。锦州西海工业区位于锦州湾锦州一侧。北至昆山路,南至锦州港,西与葫芦岛市接壤,东至渤海大街。规划开发面积22.76平方公里。
(二)葫芦岛北港工业区。葫芦岛北港工业区位于葫支线铁路以北,连山河以东,沿海大通道沿线两侧,规划面积21.87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16.87平方公里。
四、辽宁丹东产业园区
辽宁丹东产业园区位于沿鸭绿江大道围绕大东港西行10公里处。总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起步区规划面积18.6平方公里。
五、大连庄河花园口工业园区
大连庄河花园口工业园区位于大连庄河市明阳镇。园区规划面积50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15平方公里。 (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叶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