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0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国际巨星杨紫琼及其母亲谭慧珍担任董事的公司,被指控没有及时呈交公司报告书的案件,其中一名董事出庭以及缴交所有罚款后,此案终于了结。
报道说,此案主控官是来自大马公司委员会的慕斯达化。他在受询时指出,杨紫琼和谭慧珍的公司已经在1月24日过后,向公司委员会缴交了罚款;而其中一名董事,也于3月期间亲自出庭缴交罚款。
根据大马公司委员会的记录,由杨紫琼、谭慧珍和冯美玲3人担任董事的公司Zael Enhance(M)Sdn. Bhd.,是于2001年迟了5个月未呈交常年报告,而遭该委员会发出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