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困难群体有房住,还要克服多少困难?
从廉租房制度的实施情况来看,让每一个困难家庭有房住,还有很多困难亟待克服。
困难一:资金没保障。据陈淮介绍,我们原来的财政体系中,关于社会保障一块重在保吃穿、保就业、保养老,原来没有把住房保障纳入财政预算的科目中,在财政运转上也还需要有改革和完善的地方。
而建设部通报的70个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的,绝大多数都是贫困地区。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顾元昌说:“这和他们的财政收入有关系,因为廉租房经费的来源是财政上划拨的一部分,另外从公积金的增值部分抽一部分,还有就是社会的捐赠,这些欠发达地区,恐怕财力方面比较差一点。”
困难二: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有专家指出,不少城市经济欠发达,财力有限可以理解,但这不应该影响地方政府执行国家政策的态度和责任意识。
在建设部公布的70个城市中,某些地处相对发达区域的城市也名列其中,这恐怕就不是“财力有限”所能解释的了。
陈淮认为,即便我们有100个客观原因,那为什么还有别的城市建了呢?最困难群体、最迫切需要救助的群体,应当首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在这一点上我们做得不够。
困难三:配套政策不完善。财政、税收、土地和金融政策,既是现行对困难群体实施保障政策的条件,也是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这些配套政策对解决困难群体住房的支持力度有限。
有关专家表示,我国住房消费领域实行的税费优惠政策,都是针对全社会居民的,尚未建立面向开发建设和面向低收入家庭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需要研究出台支持低收入家庭购房或租赁住房的税收政策。(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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