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7日电 日前,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对《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进行修改,进一步明确新生儿随父入户政策。
据《北京晨报》报道,该条款为:“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本市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