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四日电 (记者 孙宇挺)《中国和土库曼斯坦联合声明》称,中土两国不允许第三国利用本国领土损害另一方的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
应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邀请,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四月二日至七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两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联合声明》。
声明称,双方不允许在本国领土上成立和存在旨在损害另一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组织和团体。
双方在声明中指出,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是本地区安全与稳定的主要威胁。此次访问期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对指导双方在安全领域开展有效合作,打击地区“三股势力”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认为,打击“东突”恐怖势力是国际反恐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将根据上述协定,加强两国执法安全部门的协作,共同打击包括“东突”在内的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维护两国及本地区的和平与安宁。
双方认为,只有以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为基础,在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下,才能解决人类面临的问题。应充分保障各国根据本国国情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和平等发展的权利。必须和平解决分歧与争端,不采取单边行动,不采取强迫政策。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双方认为,加强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主导作用,提高效率,增强应对新挑战与威胁的能力。推进改革应以协商一致原则为基础,充分体现广大成员国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