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霍英东在《改革开放二十年——我的参与》一文中透露,在南沙开发的过程中有很多遗留的问题需要解决,包括霍英东22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土地的使用权问题和所有权问题,企业的属性问题,以及霍英东先生投资兴建的企业的收益分配问题,任何一个问题的解决都是复杂的,而霍英东先生自己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也是深感力不从心,在其艰难的时候甚至发出了请国家收回南沙开发权的请求。
如果连霍英东这般坚韧的人都无法承担的压力,对于其他人而言可想而知。从霍家的二代来看,具备其父综合素质的子女似乎未见端倪,从霍英东对子女现在的分工安排也可以看出他的这种担心。
此外,霍英东更深的考虑不是完成二代的事业继承,他考虑的是家族事业长期继承的问题,作为其晚年最大的投资项目,如何完成家族的长期继承才是其考虑的重点。对于霍英东来说,急切盼望解决的是困扰南沙开发的政策问题、其投资的定性和利益分配问题,一旦这些问题得到解决并受到法律和制度的保护,他就可以通过股权调整保持霍氏家族在南沙的利益。
开发小南沙的构想
小南沙的开发缘起于1978年和时任国家旅游局局长卢绪章一次出行,当时国家为了发展旅游事业,国家旅游局邀请霍英东一起参加考察,在沿珠江南行到南沙的时候,凭着多年对于运输事业的了解,霍英东感到这里是发展港口等交通设施的绝佳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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