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内不参与投机交易
据了解,中航油曾是商务部的重点海外中资企业之一,是新加坡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中资企业。中航油2001年12月6日在新加坡主板市场挂牌交易,当时的发售价为每股0.56新元,股价在2004年3月创下1.89新元的高位。
鼎盛时期,中航油市值一度达到19亿新元,在新加坡600多家上市公司中市值排名第23位。在光环和成绩的照耀下,总裁陈久霖自信心极度膨胀,在几乎毫无风险防范意识的情况下,擅自在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中“豪赌”,最终5.5亿美元国资在其手中白白流失。公司也于2004年11月底宣布暂停交易,当时的收盘价仅为0.965新元。
在经历巨亏丑闻之后,中航油开始反思并寻求新的发展道路。中航油集团新闻发言人边晖最近表示:未来两三年,中航油不会再参与投机交易。至于具体业务,则将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开展。根据国家管理规定,目前国有企业及其海外公司在期权交易上,只允许保值,不允许投机。
据悉,2001年6月,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颁布《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明令国有企业境外期货业务,只能进行套期保值,不能进行投机交易。但是,2001年12月,中航油在新加坡发布的招股说明书却写明“公司参与投机性质的交易”。截至2004年11月30日,中航油巨亏被公之于众之时,中航油参与的投机交易都不曾被任何国内监管部门叫停。
对此,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晓表示,国内对国有企业海外公司的管理,一直由四个政府职能部门分别管理,缺乏实质性的监管。不过,从2004年开始,国家已开始起草一部对国有企业海外公司进行管理统一的法规,只是至今该项法规尚未出台。
国资委对高危区域设防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重大事项必须向国资委报批!”有关权威人士最近表示。尽管从表面上看,中航油事件已经暂告一段落,但是,事件所暴露出的国有企业制度约束乏力已经引起相关方面重视。
目前,中央境外企业和中央企业所属二级以上境外子企业有693家,中央企业境外单位资产总额6299亿元,净资产2870亿元,所有者权益2264亿元,职工人数21万人,其中中方职工15万人。业内人士指出,如何防止类似“中航油事件”的再次发生,已经成为监管部门必须面对的问题。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在监管工作会议上,告诫央企负责人要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对从事股票、期货、债券、外汇等高风险业务要从严控制,避免企业盲目进入高危区域。
李荣融在最近的监管工作会议上非常明确地表示,要“加强对高风险投资业务的监管。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措施,规范操作程序,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和预警与防范机制,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目前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管薄弱的状况,集团公司要逐步建立规范的以产权为纽带的境外投资关系,加强境外投资的监督与管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张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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