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品油:缓征0.1元/升航空煤油税
现行消费税对石油制品已有汽油和柴油两个税目,这次调整税目后,实际是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始征收消费税,即扩大了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具体税率是: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比照汽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20元;航空煤油、燃料油比照柴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10元。考虑到当前国际市场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上涨较快,纳入征收范围后如果征收力度过大,将不利于价格的稳定,经国务院批准,为适当缓冲对价格的影响,政策出台时先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待今后条件成熟时再恢复按法定税率征收。
[解读]做出这一调整,主要是考虑石油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必需的重要战略物资,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石油消费量显著增加,石脑油、溶剂油等和汽油、柴油一样都属于石油制品,从有利于引导石油产品消费和节约石油资源考虑,这些产品都应统一纳入消费税调控范围。另外,上述新增的某些油品与汽油、柴油具有一定的替代性,部分质量好的产品还可以直接作为汽油、柴油使用,在实际征管中,存在个别企业通过混淆产品名称等进行逃税的问题。因此,为了控制能源消耗和调控消费结构,扩大消费税对石油产品的调控力度,将上述油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
4,实木产品:地板和一次性筷征税5%
实木地板是指天然木材经烘干、加工后形成的具有天然原木纹理色彩图案的地面装饰材料。此次消费税调整,将其作为一个税目,按照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此外,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通过征收消费税限制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的呼声很高,人大、政协提案也多次提出这个问题。为了有利于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引导消费和节约木材资源,这次将木制一次性筷子纳入了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率为5%.
[解读]据统计,2004年全国实木地板产量8500万平方米左右,生产企业约有6000多家,个体生产加工者居多。征税是为鼓励节约使用木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此外,生产和使用木制一次性筷子客观上消耗了大量木材资源,还给环境带来污染。据统计,中国每年一次性筷子内销约1000万箱,出口约600万箱,其中中国北方的一次性筷子产业,每年要向日本和韩国出口150亿双木筷。另据统计,中国每年仅生产一次性筷子就要消耗木材130万立方米,减少森林蓄积200万立方米。
5,奢侈品:游艇及高尔夫球课税10%
游艇包括运动型游艇、休闲型游艇和商务游艇三类。运动型游艇都为小型游艇,也称为快艇或赛艇;休闲型游艇(包括钓鱼艇)大多作为家庭度假所用,一般以30英尺到45英尺左右的游艇为主;还有一些装饰非常豪华的家庭或商务游艇,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运动、休闲和娱乐等活动,价格一般很高,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这次将游艇纳入了消费税征收范围,按照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此次还将高尔夫球及球具作为一个税目,按照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将高档手表纳入征收范围,按照2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解读]游艇是近几年中国新出现的只有少数群体消费的高档消费品,为了合理引导消费,间接调节收入分配,这次将其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中国现阶段,高尔夫球仍然属于只有少部分高消费群体才能消费的活动,其使用的球及球具价格一般很高,为了体现国家对这种高消费行为的调节,这次将高尔夫球及球具作为一个税目;目前,一些手表的价格高达万元甚至上百万元,有些手表使用贵金属,并镶嵌宝石、钻石,已经超越了其原有的计时功能,属于一种高档奢侈品。为了体现对高档消费品的税收调节,此次将高档手表纳入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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