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损失谁来买单?
2001年8月15日《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六条规定:“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但据记者了解:在郑州,不少房地产开发商承诺办理证件的时间是“两年以内”,这就给日后涉及争议问题时业主的利益保护带来了许多麻烦。
《决定》第八条规定:“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然而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根本不具有预售商品房的资质的万辉置业,截至事发前,却没有任何单位对于其预售行为进行过质疑、处罚或者公示。反而有人称其为“五证齐全”的“合法经营”者。
再从开发商、银行和业主三方利益权人来看,因为业主的弱势地位所致,在利益的博弈中就成了银行进可“取利”退可“避害”的工具,因而使银行与开发商之间难以形成应有的监督约束机制。一旦出现此类蒸发事件,银行为了自身的利益就会把“灾难”扔给业主们;甚至不排除有人与开发商“结盟”,形成房地产业的腐败“黑洞”。
“房子被查封了,我们已交钱十几万或一百多万元,我们该咋办?”自从顾志炜被逮捕、房子全部被抵押给银行后,业主们彻夜难眠地探讨这个问题。一位参与万辉置业案件调查的律师说:“万辉初步暴露出的1.5亿元涉案金额,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记者根据郑州市房管局网上公示的分项数字进行综合后得出:时代华庭,时代骏庭一、二期,时代国贸大厦共计预售面积为60667.7平方米。如今房产已经查封,作为债权人银行要首先获偿,那么已经付了款但尚未获得产权确认的万千业主的损失谁来买单?更多业主如何得到权益保障?
预售制度引发争议
频繁发生的按揭丑闻、房商蒸发事件,都让人们不得不对预售制度本身的合理性产生质疑。《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中明确提出,由于预售房制度存在严重的金融风险,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记者网上点击也是争论激烈。今年两会期间,33位人大代表也积极建议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其中提出的七大问题直击期房漏洞。
业内人士说:在商品房市场发展的过程中,期房预售也弥补了投资不足、开发商实力较弱的情况,对房地产开发起过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根据现在的市场环境变化,如果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肯定会淘汰一些实力较弱的开发商,这样对防范风险有积极意义。
看来房产“旧政”是到了“改革”或“革命”的时候了,“亡羊补牢”还不算太晚。(全四清 牛卫国 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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