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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提议建立“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实验区”

2006年03月12日 11:03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二日电 (记者 潘海涛)民建中央在此间向政协大会递交的提案建议,为加强两岸金融合作,建立“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实验区”非常必要。

  来自民建中央的调查资料显示,近年来海峡两岸的经贸往来日益增多,贸易额快速增长,促进了两岸经济的发展,随之与两岸经贸往来密切相关的提供配套金融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增强。

  多家台资金融机构已在大陆设立了分支机构。两岸的金融业务额迅速增长。二00五年一至五月,两岸的金融业务额达到了四百二十亿美元,月平均八十多亿美元,比二00四年同期月平均额增加了近百分之四十。

  民建中央提议开辟厦门为“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实验区”,构建台资金融机构的汇集地,形成直接通汇渠道。在实验区内,允许两岸三地和外资的金融机构独资开办分支机构或设立办事处,也可以合资开办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咨询、金融信息收集、金融业务调查等。开展人民币与新台币兑换业务,在实验区内,确定人民币与新台币的汇率,逐步实行直接兑换。同时加强实验区的法规建设和金融监管。(完)

 
编辑:陶光雄】
 
专题网站:2006中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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