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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全面提高农村教师待遇 工资或看齐公务员

2006年02月28日 11:12


    二月二十八日,中国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北京宣布,“十一五”时期,中国财政投入到教育领域的GDP比重由2.79%(2004年数据)逐步提高到4%的水平。未来五年,中央财政和地方将新增义务教育经费至少2182亿人民币,对西部地区,中央财政承担80%,地方财政承担20%。届时,中国农村义务教育的面貌将发生根本性变化。作者:王丽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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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28日电 国新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教育部部长周济介绍中国教育“十五”发展和“十一五”工作等方面情况。

  周济介绍,《义务教育法》的方案在修订过程中,把义务教育的教师作为专门的一章给予了规定,特别强调了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来提高整个农村教师队伍的质量,一个最重要的措施就是要提高教师的各方面的地位和待遇。

  周济表示,在《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中,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的队伍建设,特别提到,它的工资水平应该不低于或者相当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据中国网文字直播)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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